竞争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竞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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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何为竞争法?竞争法的本质是什么?
1、概念:竞争法是对客观事物一般的、本质的特征的反映,是对事物共同特征的抽象和概括。竞争法的概念必须反映竞争法的本质特征。按照一般理解,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竞争法是指市场经济 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竞争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竞争关系。
2、因为标准意义上的竞争法即是由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部分所组成的,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如《价格法》等,其中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就存在部分反垄断的法律规范。
3、追求利益是竞争的最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用人方略,当首推竞争。因为竞争能够激起人们的荣辱感.进取心。给人带来对比的压力、奋斗的动力、竭力夺魁的毅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以下三种竞争:第一是良性竞争。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竞争法内容简介
1、竞争法主要由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本书将深入探讨反垄断法的传统三大制度(垄断协议行为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经营者集中行为规制)和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制,强调反垄断法的精神实质。
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竞争法》是由徐孟洲,孟雁北所著,作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一部分,该书系统地介绍了竞争法的相关知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08年12月出版,这是该书的首次版次,共343页,采用平装的装帧方式,并且开本为16开。这本书属于图书类别中的教材教辅,适合大学通用。
3、内容简介:这部作品是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重要成果,是普通高等教育“九五” 级重点教材,旨在结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参考国际竞争立法,深入探讨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4、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是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详细讲解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第八章涉及税收法律制度,揭示了经济行为中的税务法规。最后,第九章深入研究金融法律制度,涵盖了金融市场、金融工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金融从业者和投资者提供法律依据。
5、首先,它详细解读了企业法和公司法,为学生揭示了企业运营与管理的法律基础。接着,合同法和竞争法部分阐述了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确保公平竞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关注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法部分则深入探讨了劳动者权益与企业责任的平衡。
市场经济与竞争法的关系
竞争法对市场经济保护的法律规范,是重要的运行机制和特征。市场经济就是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 所引导。
最后,竞争法协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市场竞争中,消费者权益是关键。竞争法通过禁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保障消费者在市场竞争中的利益,实现公平交易。
竞争法 是指市场经济 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竞争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竞争关系。竞争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活力,经营者就没有动力。竞争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竞争机制即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机制。竞争机制为市场配置资源提供了高效率。竞争机制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供求关系、价格变动、资金和劳动力流动等市场活动是密切联系的。
②市场经济的平等性体现在等价交换上,所有人都不可以违背。在市场行为里,双方都是自愿开展的,两者关系都是平等。市场经济竞争基础又是法治经济形成的必然结果,竞争是公司获取利益的方式,同时也是市场进步的源动力。
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规制垄断资本主义 的经济秩序,以维护竞争为宗旨, 通过立法手段介入市场,这就是经济法的真正含义。因此,可以说,经济法的诞生和发展是以竞争立法为重要推动力的,竞争法在其中占据了基础和主导的地位。总的来说, 对竞争的规制和保护,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基石。
竞争法的特点
1、竞争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交叉性等显著特点。适用对象主要为经营者,同时涉及管理机关,旨在通过“有形的手”约束自发竞争行为,避免资源浪费。调整方法复杂,既需平等、自愿原则解决经营者间竞争,又需命令、服从原则管理竞争关系,体现被动适应与主动竞争的混合。
2、从性质上讲,竞争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公共利益、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它兼具公私两方面的考量,具有公私兼容的特性。在调整方法上,竞争法既依赖市场机制,又强调政府的监管,力求市场自由与政府调控的和谐共存。基本原则上,竞争法兼顾公平与效率,主张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确保公平竞争。
3、全面性与广泛适用性: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规范企业间的竞争行为,还涉及企业与其他经营者、非经营者间的竞争互动,确保各市场主体的公平待遇。 防范性与保护性并重:该法旨在预防不正当竞争,同时保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和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又进行政府管制,强调二者的有机结合;从基本原则上看竞争法既要求公平,又注重效率,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等,这些竞争法的突出特征,同时也正是经济法的特征,因此,人们说竞争法应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5、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如下:全面性与广泛适用性: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适用于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还适用于企业与其他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行为,以及企业与非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行为。防范性与保护性并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具有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功能,还具有保护公平竞争环境和市场秩序的功能。
6、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判断竞争行为的正当性时,涉及利益的权衡。历史经验表明,竞争对于市场经济至关重要,但过度竞争可能扭曲市场机制。因此,该法需要评估竞争行为是否带来正面或负面影响,包括考虑各方利益以及整体利益。 在应用法律条文时,不能简单地机械套用,而应充分阐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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