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法律大于下级法律(上级法律大于下级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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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最低的是?
【答案】:C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一般性的规章制度,其余的都是有着法律效力的法规性文件。
答案是D,法律规范中,效力最低的是(规章)。《立法法》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法律效力最低的是规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宪法大于法律大于行政法规大于地方性法规大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宪法大于法律大于行政法规大雨部门规章,法是统治阶级的 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效力最低的是行政规章。法律的效力层级依次为:宪法,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刑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范畴,它是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的,因此在所有法律层级中效力最高。行政规章紧随其后,效力较低。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法律体系中效力等级最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的关系
法律分析:审级关系。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便告终结的审判制度。审判监督关系。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指导关系。
法律分析: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行使审判权是独立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审判上的监督关系,而不是 与被 的关系。
上下级关系: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体系中构成上下级关系,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职能。审判制度:我国实行四级二审制,即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通常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一制度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是一种审判监督关系。审判监督关系的定义 上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审判监督关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旨在确保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没有 权,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只能对下级法院在法律上行使监督权,而无行政上及业务上的 权。也就是说,上下级法院之间没有 与被 关系。
行政法的效力层级多元解释
1、在 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归属于国务院,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则由具备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必须确保与上级法律不相冲突,同时高于同级及下级政府的规章。
2、行政立法的效力指其法律效力,一经发布,即具有与法律相同的效力,具有普遍性、强制性。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的效力等级,也被称为行政法的位阶,是指不同 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这个等级制度有助于明确各种法律文件的权威性和适用范围。在我国,行政法的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列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等。
4、法律分析:法的效力等级一般规则如下:第一,不同位阶(制定主体不同)。(1)一般原则:位阶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冲突时);(2)特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变通;特别行政区法律在特区范围内适用。第二,同一位阶(制定主体为同一个或同一层级)。
5、宪法为 ,第二级是法律,第三级是行政法规,第四级是省、自治区、直辖 市地方性法规,第五级是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在各个法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要贯彻以下两个规则:(1)在整个法的效力层次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
6、上位法指效力较高的法律,而下位法则是效力较低的法律。两者的相对性体现在不同层级的法律关系中,如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来说,是下位法;地方 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相对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就是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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