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刑法法律条文(非法占有刑法法律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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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刑法中非法占有若干情形的法律定性
1、根据刑法规定,狭义上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包括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在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3、(二)主观上系故意。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仍故意实施,并且行为人具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三)客观上表现为将自己代管的他人财物、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四)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非法占有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非法占有涉嫌侵占罪,立案标准有,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非法占有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属于法律规定的侵占罪。法律依据:《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占有罪是属于我国法律的侵占罪的,其立案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其公安机关即可应予立案追诉。
侵占罪立案标准:不同省份具体规定不同。一般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非法占有他人资金怎么定罪
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具体处罚如下:第一种情况:非法占有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若数额较大,当事人拒不退还,将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倘若行为主体擅自从非法获取的资金中抽出部分,甚至是全部转移至远处,且隐秘财产,企图逃避返还责任的话;当行为主体采取种种方式掩盖甚至销毁交易记录,抑或是制造虚假破产及倒闭等现象,以此来达到逃避返还资金的目的时;最后,如果行为主体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资金,且拒绝偿还的话。
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物为自己占有,大量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公款罪以罪名定罪,不同地区立案标准不同。
刑事诉讼法非法占有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刑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首先,《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律上缴国库,即由最后结案的单位统一上缴 财政,不得挪作他用。
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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