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 / 廊坊市法律法规规章(廊坊免费法律 )

廊坊市法律法规规章(廊坊免费法律 )

勤科信
勤科信管理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廊坊市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廊坊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廊坊市户外 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 设置,提升市容和环境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 和招牌设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文明意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宣传牌(栏)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各 经营发布单位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奥运会及冬奥会、冬残奥会标志内容的 时,应当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备存相关证明文件。

三是对供水、供热等公益事业实行特许经营,通过对户外 牌匾等进行市场化管理,筹集城市管理资金,增加城市建设投入。 在发展环境优化上,廊坊连续多年实施了软环境工程建设,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廊坊市正常情况产假有多少天

1、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的产假政策具体如下:首先,正常产假为98天,若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可额外延长60天,最高可达158天。其次,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不论是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的待遇,并且配偶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

廊坊市法律法规规章(廊坊免费法律
)

2、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5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3、廊坊市大城县产假规定如下:正常产假为98天,符合规定条件者可延长至15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不论是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均可享受延长产假60天的待遇,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仍享有正常婚、产假待遇。

4、河北省廊坊市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有98天的基本产假,如果符合相关规定,还可以额外延长60天,最终产假时间可以达到158天。

5、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的产假政策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符合规定条件的女性可以延长60天,最高可达15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女性,无论是一胎、二胎还是政策内多胎,均可享受延长产假60天的待遇,并给予配偶15天的陪产假。延长婚假和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婚假和产假相同的待遇。

6、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产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至158天。对生育子女的女性,无论是单胎还是多胎,无论是否符合政策,均可享受额外60天的产假,并给予配偶15天的陪产假。法律规定,延长婚假、产假期间,女性可享受与正常婚、产假相同的待遇。

...房屋以及土地补偿方面的条例,我是河北省廊坊市的,谢谢

廊坊征地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房屋以及相关附着物等。以下为详细的补偿项目及标准: 土地补偿费:根据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区片价格,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例如,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

廊坊征地补偿标准是要根据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等来确定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廊坊市法律法规规章(廊坊免费法律
)

廊坊市 征地补偿 价格是多少? 各项 征地补偿费 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经济损失补偿,以补偿土地被征用后造成的经济损失。青苗补偿费则是针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对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一种补偿。

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唯慎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 设置,提升市容和环境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 和招牌设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4、门前三包责任书1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廊坊市区临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以下称责任人)都要遵守本办法。

你可能想看:

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