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酷比宠物诊所(广西南宁宠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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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有哪些
南宁青秀区为市民提供了便利的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共有三个服务点,分别是南宁市酷比宠物医院、南宁市皇家宠物诊所和南宁市诺瑞宠物医院。其中,南宁市酷比宠物医院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7-3号,联系电话为0771-5359815。
南宁市公安局提供了多个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包括南宁市派特宠物乐园、南宁市酷比宠物医院、南宁市皇家宠物诊所等,具体信息如下:南宁市派特宠物乐园,联系电话:0771-4917109,地址:市江南区亭洪路10+1商业大道A区10栋6-9号。
行缴费。养犬人可以到市内任何一间工商银行的业务窗口交纳养犬管理费。
其中较较著名的宠物市场有南宁市兴宁区宠物市场、龙岗塘宠物市场、木棉湾宠物市场等。而宠物店则遍布在南宁市每个地区,比较集里的为城里面、青秀区和兴宁区等。收养狗平台:小程序搜“收养宠物平台”。养狗不是1个人的事,是1个家中接受1个新的组员。
南宁养犬登记证期满怎么办?
养犬登记证到期后,如需继续饲养宠物犬,须在证件到期前十天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登记。这是为了确保犬只的合法性和健康状况,同时也是对养犬者负责的一种体现。
当养犬集体登记证到期前的十天内,需要申请延续登记。申请材料包括:每只犬只的免疫证明,以及养犬集体登记证。注销登记 对于流浪或弃养的犬只,当它们在登记后不幸死亡或失踪时,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养犬登记证期满需继续养犬的,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申请提交的材料 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法律责任 依据《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未经延续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伍佰元罚款;逾期不该正的,没收犬只。
养犬登记证被注销后继续饲养该犬只,养犬人需重新申请登记,并补交管理服务费。若犬只找回,亦需重新申请登记。重新申请登记时,需提交有效免疫证明、身份证明及养犬地证明。非法没收的犬只不予重新登记。重新登记时还需携带犬只至登记服务场所核查。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饲养犬只的,养犬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0日申请延续登记,提交免疫证明和原养犬登记证。养犬地或养犬人变更,养犬人应在变更事实发生后1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原养犬登记证及相应身份证明。
如果养犬人因犬只失踪申请注销登记,后来犬只被找回并打算继续饲养,也需重新申请办理养犬登记。重新申请养犬登记时,养犬人需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犬只的合法有效的免疫证明。 个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南宁养犬人变更怎么办理?
在南宁,如果养犬人发生变化,需要在变更事实发生后的15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新养犬人必须满足《条例》规定的条件,同时,犬只本身也需符合免疫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以及原养犬人和受让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变更协议。
南宁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养犬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根据办法,养犬人若出现养犬地变更或养犬人变更等情况,需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养犬地变更时,需提交原养犬登记证、个人或单位身份证明及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养犬人变更时,还需提交原养犬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南宁养犬地变更时,需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办理过程中,需提交以下材料: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个人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如果需要变更登记,还需携带已领养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点)进行犬只电子识别标识信息核查。
南宁市养犬登记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养犬行为,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具体包括养犬登记、延续、变更、注销等环节。个人或单位申请养犬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明、养犬地证明、犬只照片及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饲养犬只的,养犬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0日申请延续登记,提交免疫证明和原养犬登记证。
养犬地变更时,应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申请,需提交原登记证及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原养犬人若死亡,犬只需变更至其他家庭成员或单位饲养,需提交原登记证、死亡证明及变更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养犬地证明。
犬只的合法有效的免疫证明。 个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证明养犬地点的相关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犬只曾被依法处以没收处罚,则不予重新办理养犬登记。
南宁养犬地变更怎么办理?
在南宁养犬地变更时,需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办理过程中,需提交以下材料: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个人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如果需要变更登记,还需携带已领养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点)进行犬只电子识别标识信息核查。
南宁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养犬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根据办法,养犬人若出现养犬地变更或养犬人变更等情况,需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养犬地变更时,需提交原养犬登记证、个人或单位身份证明及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养犬人变更时,还需提交原养犬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南宁,如果养犬人发生变化,需要在变更事实发生后的15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新养犬人必须满足《条例》规定的条件,同时,犬只本身也需符合免疫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以及原养犬人和受让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变更协议。
南宁养犬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南宁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养犬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根据办法,养犬人若出现养犬地变更或养犬人变更等情况,需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养犬地变更时,需提交原养犬登记证、个人或单位身份证明及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养犬人变更时,还需提交原养犬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南宁养犬地变更时,需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办理过程中,需提交以下材料: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个人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如果需要变更登记,还需携带已领养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点)进行犬只电子识别标识信息核查。
在南宁,如果养犬人发生变化,需要在变更事实发生后的15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新养犬人必须满足《条例》规定的条件,同时,犬只本身也需符合免疫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以及原养犬人和受让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变更协议。
养犬人重新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时,应携带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点),进行犬只电子识别标识的信息扫描核查。若申请材料齐全且合法有效,符合重新申请登记的条件,经养犬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将予以重新办理养犬登记,并颁发养犬登记相关证件。
申请人在办理时需要携带犬只前往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填写《申请表》,并根据需要进行犬只照片拍摄及电子识别芯片注射。如果申请延续登记,无需再次进行照片拍摄和芯片注射。服务点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录入“南宁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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