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与法律发现(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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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发现的概念
“法律发现”是欧美法学家的常用术语,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制度内用来发现与解决具体问题或在具体问题上确定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原则、规则的意义而使用的方法,所以“法律发现”有时也被人们称为法律方法。
【答案】:(1)法律发现的概念 “法律发现”是与如下三个概念相对而言的:①法律发现与法律创制。法律产生的方式有两种 a.法律创制。法律是人为创制的,理想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可以凭借立法者的理性建构、推导出来 b.法律发现。法律是在生活中被发现的,并非由立法者的意志决定。
定义方面,法律发现聚焦于收集、查明与案件相关的事实与证据,旨在揭示事实真相与理解各方权益。法律论证则侧重于基于已获取的法律事实与规则,运用逻辑与推理,进行分析与论证,以确定法律适用与解释。目的上,法律发现追求获取案件事实证据,为后续处理与结论提供支持。
在司法环境中,与法律发现类似的概念还有法律“识别”、“找法”等。
是指由 制定或认可并由 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发现与法律论证的区别
1、简而言之,法律发现与法律论证虽是法律研究与案件处理过程的组成部分,但在目的、方法与指导方向上均有所区别。法律发现旨在揭示事实与收集证据,法律论证则侧重于阐述与适用法律规则。
2、联系与区别:法的发现与法的证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过程,但是它们并不是两个先后各自独立发生的过程,而是同一个过程的不同层面。法的发现将法律人作法律决定或判断作为一个事实或实际行为过程,将心理因素、社会因素与法律决定或判断之间的关系视为因果关系而进行处理。
3、b.法律论证,即法官是如何公开地证明该判决是正当的。(2)法律发现的特点 ①法律发现只能在法律渊源内进行。法律渊源与法律发现联系密切,法律渊源理论确定了法律发现的范围和顺序。法律渊源是法律发现的场所,约束和限制着法律发现的路径。
4、法律推理作为法律思维的核心范畴,其作用在于处理和反映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种推理不仅需要通过辩论和证明来澄清事实真相,更旨在实现公正的判决。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推理,法律推理特别强调实践与思维的紧密结合,具备辩证统一的特点。
5、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法律行为(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在做某事之前事先进行思考。
法律发现的方法
法律发现的概念辨析 学者任成印指出:“法律发现可以在立法和司法两种意义上使用”{1}。
方法上,法律发现需通过调查与收集证据、材料与文件,借助证人证言、专家意见与实物鉴定等手段,获取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论证则需解释与分析法律条文、规则与判例、法律学说,进行逻辑推演,得出论证结论。指导方向上,法律发现通常从事实向法律适用推进,即基于案件情况查找事实,寻找与之匹配的法律规则。
“法律发现”是欧美法学家的常用术语,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制度内用来发现与解决具体问题或在具体问题上确定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原则、规则的意义而使用的方法,所以“法律发现”有时也被人们称为法律方法。
案例分析法。法学研究中的案例分析法是通过具体案例的剖析,深入理解法律理论及其实践应用。通过分析案例的成因、过程、结果以及判决依据等,研究者能够从中发现法律的适用问题,验证法律理论的有效性,并据此提出改进法律制度的建议。 比较法学方法。
适用法律错误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一)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的过程中,如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二)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符合“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
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又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简述法律发现的概念和特点
1、①法律发现只能在法律渊源内进行。法律渊源与法律发现联系密切,法律渊源理论确定了法律发现的范围和顺序。法律渊源是法律发现的场所,约束和限制着法律发现的路径。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发现只能在法律渊源内进这在法治 的制定法中都有明确要求 ②法律发现不能脱离整体法律秩序。法律发现要在整体法律秩序内进行。
2、“法律发现”是欧美法学家的常用术语,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制度内用来发现与解决具体问题或在具体问题上确定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原则、规则的意义而使用的方法,所以“法律发现”有时也被人们称为法律方法。
3、在司法环境中,与法律发现类似的概念还有法律“识别”、“找法”等。
4、定义方面,法律发现聚焦于收集、查明与案件相关的事实与证据,旨在揭示事实真相与理解各方权益。法律论证则侧重于基于已获取的法律事实与规则,运用逻辑与推理,进行分析与论证,以确定法律适用与解释。目的上,法律发现追求获取案件事实证据,为后续处理与结论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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