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好的自己美国诗歌(做最好的自己诗歌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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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首诗要具备哪些条件?
1、如《背时的爱情》中诗人与古代的美人谈恋爱。三是可感性,要有色彩感、立体感和具体感(化抽象为具象)。诗中有画。四是音乐性,既有内在音乐性即情绪的律动,又有外在音乐性即声音的回环(押韵、节奏和声调)。对原始感情起一种节制作用。
2、一首好诗的要素有八: 1,要有好的立意,诗意要有现实的意味,如果是小我的,也要见到大我的存在。这是引发共鸣的前提条件。 2,诗的语言要干脆利索,不能拖泥带水,要具备现时代各层次读者欣赏的层面,当然不是说要把诗写成白话。 3,内在美要有,这种美要体现在美学、音乐上,要有节奏感。
3、亲亲您好,一是擅长形象思维,能用新颖的形象读人叙事状物。二有深厚的文学功底,文笔凝练优美。三有丰富、雄厚的生活感受和积累。四往往有独特的与众不同思想性格和思维模式。五知识面广博,有独到的见解和感悟。没有这五个特点就无法用诗创造新形象,写出新意境。本人就特别佩服、欣赏善写诗的人。
未选择的路是谁的诗
《未选择的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这首诗叫做《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全文如下:《未选择的路》第一节 黄色的林子里有两条路,很遗憾我无法同时选择两者 身在旅途的我久久站立 对着其中一条极目眺望 直到它蜿蜒拐进远处的树丛。
未 选 择 的 路 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
艾米莉狄金森诗歌:美国诗歌的新纪元
狄金森的诗歌被誉为美国文学新纪元的开端,与惠特曼的诗歌一道,共同奠定了美国诗歌的新基础。他们的作品对传统诗歌的形式和内容都提出了挑战。有人评价说,惠特曼和狄金森在写诗时,都仿佛是第一次有人写诗一样。然而,他们的风格迥异,一个豪放,一个婉约。狄金森的艺术气质更偏向于内省和微观。
她的诗作,和惠特曼的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他们对诗歌的传统规范都表现了不驯的姿态。有人说,“惠特曼和狄金森写诗,都好像从不曾有人写过诗似的。”但是他们风格迥异,各趋一极。惠特曼的艺术境界是宏观的、外向的;狄金森则倾向于微观、内省。
艾米莉·狄金森:美国诗歌的新纪元 艾米莉·狄金森(又称狄更生)(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传奇诗人。出生于律师家庭。青少年时代生活单调而平静受正规宗教教育。
狄金森的作品有《狂野的夜》、《神奇的书》、《我一直在爱》、《头脑,比天空辽阔》、《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几乎在任何一部美国诗文选集中,狄金森的诗都占有显著的地位;她的诗拥有众多的读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惠特曼的诗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狄金森对诗歌的传统规范表现了不驯的叛逆姿态。狄金森倾向于微观、内省,艺术气质近乎“婉约”。
有人断言她是公元前7世纪莎弗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有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几乎在任何一部美国诗文选集中,狄金森的诗都占有显著的地位;她的诗拥有众多的读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惠特曼的诗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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