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处处长(河南省法律援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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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职能介绍
1、河南省司法厅主要负责管理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确保对罪犯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工作,以及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指导。同时,该厅还承担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职责,指导并监督全省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业务活动,以及组织实施全省 司法考试工作。
2、政治部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人事工作与警务管理,确保干部资源的有效利用与管理。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与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厅纪委监察室监督与检查党风党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控告与申诉,维护组织纪律与规范。
3、防范邪教与法制审核处理邪教工作处致力于打击邪教活动,法制处则承担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法制监督职责。 财务与装备管理计财装备处监督司法行政资金使用,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4、河南省司法厅的职能:作为河南省的司法行政机关,河南省司法厅承担着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司法行政人员的培训等重要任务。此外,还负责全省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5、(一)管理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监督和指导对罪犯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工作、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二)管理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构及业务活动;组织实施全省 司法考试工作。
6、河南省司法厅现任 如下:厅长、党委 王文海:主持全面工作,中共党员,汉族,大学学历。曾任河南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级),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 (正厅级)。2008年3月起,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 ,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组织概况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本基金会名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英文名称为CHINA LEGAL AID FOUNDATION,属于公募性质,募捐范围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基金会宗旨是保障公民司法平等保护和基本权利,原始基金来源于组织募捐、投资收益、财政拨款等合法途径。基金会由25名理事组成,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一个于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并由民政部依法登记的公益性质基金会。作为国内唯一的专注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它的成立旨在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基金会自成立以来,经历了两届理事会,于2011年4月进入了第三届。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理事会阵容强大,名誉会长包括姜春云、张思卿、曹志和王光英等,他们曾在中国的政治、政府和立法领域担任重要职务。会长张秀夫曾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委和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副会长则有李国光、赵登举、张佑才、蒋先进等,他们曾分别在司法系统和人民检察院担任要职。
河南省司法厅司法厅大事记
1、河南省司法厅大事记,见证了该省司法系统的不断变革与进步。从1980年4月起,全省律师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河南省法律服务领域的崭新起点。当时,全省仅有65名律师,这一数据虽小,却为日后法律行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全国首家省级律师协会的成立,凸显了河南省司法厅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开创性贡献。
2、7年 省第一监狱被批准为我省唯一一家对外开放监狱。1996年8月 省委成立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 小组,负责全省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2002年3月 全国首次 司法考试举行。2006年6月 我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2008年3月 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试点。
3、河南省司法厅的组建有着曲折的历史,1949年5月,根据中原临时人民政府53号令建立河南省司法厅,这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最早厅级机构之一。然而一年多后的1950年9月,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撤销河南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移交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内设司法行政处,管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
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1、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隶属于漯河市司法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机构在司法行政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以及监督。它直接隶属于法律援助工作科,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运行。漯河市司法局坐落在河南省漯河市的嵩山路605号,地理位置明确。
2、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广泛的服务,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市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以下是其主要业务范围:公民在面临以下情况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寻求 赔偿;申请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抚恤金、救济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的民事权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3、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是一个重要的政府机构,它在区编委的指导下,设有多个专门的职能股室。
河南省司法厅机构设置
1、河南省司法厅机构设置涵盖了多个职能处室与管理机构,旨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覆盖与高效运行。办公室作为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的核心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管理、 发布、文秘、督办、统计、信访、保密、档案、外事与接待等事务,确保厅内工作的有序进行。
2、省司法厅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和处室,如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办公室等,以及负责不同职能的部门,如法治调研处、社区矫正管理处等。直属单位有省法律援助中心和警务训练基地。
3、曾任河南省公安厅纪检组检查员,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政委,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 ,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局长,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局长,河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河南省司法厅纪委 、党委委员。2011年12月起,任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 。
4、豫政办函〔2009〕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我们对河南省机构简称做了修订。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的《河南省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
5、河南省司法厅的组建有着曲折的历史,1949年5月,根据中原临时人民政府53号令建立河南省司法厅,这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最早厅级机构之一。然而一年多后的1950年9月,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撤销河南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移交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内设司法行政处,管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
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每个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都隶属于当地的司法局管。所以,河南省的法律援助中心应该由河南省司法厅管。司法部门不准确,广义而言,法院、检察院都可泛称司法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机构设置涵盖了多个职能处室与管理机构,旨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覆盖与高效运行。办公室作为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的核心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管理、 发布、文秘、督办、统计、信访、保密、档案、外事与接待等事务,确保厅内工作的有序进行。
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隶属于漯河市司法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机构在司法行政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以及监督。它直接隶属于法律援助工作科,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运行。漯河市司法局坐落在河南省漯河市的嵩山路605号,地理位置明确。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减收费用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人,受援人是指获得法律援助的人。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属于哪个地区,可以先拨打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助您确定所属的区域,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联系方式。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援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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